人事与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办理常务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免的具体事宜;办理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业务事项;负责落实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关于代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办理有关具体事项;负责联系人大代表和指导代表活动事项;负责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的具体工作和收集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负责催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交办的有关补选和罢免、撤换代表,确认代表资格以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