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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7-05 11:08:57  |   阅读次数:次   】     【选择字号:

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征求修改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办理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办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司法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控告;督促办理常务委员会领导批示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负责联系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代表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有关司法工作方面议案的初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法律依据,提出意见和建议;办理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