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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泾川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7-05 11:13:39  |   阅读次数:次   】     【选择字号:

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

为了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http://www.jingchuan.gov.cn/uploadfile/2012/0705/20120705111801888.doc
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普遍联系市、县人大代表的同时,每人重点联系1个代表小组的人大代表,及时听取和反映代表活动小组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为了使联系代表工作落到实处,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系代表的方法

1、走访代表。充分利用下乡、工作之机,不定期地深入代表住地走访代表,与代表面对面交换意见。每年至少进行2次。

2、电话联系。通过电话随时与代表沟通,听取意见。每2个月至少联系1次。

3、信函联系。代表小组组长或代表可将要反映的情况和建议,以书信的形式,随时直接寄送联系自己的常委会组成人员。

4、约请面谈。根据工作需要,联系人可约请代表小组组长或代表到常委会机关交换意见,代表小组组长或代表也可以主动来常委会机关反映情况。

5、座谈交流。必要时,联系人可将自己联系的代表小组的代表召集在一起,对有关问题展开讨论,交换看法。

二、联系内容

1、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和执行职务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2、人大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3、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建议;

4、人大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拟审议议题的意见;

5、人大代表认为有必要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的情况;

6、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代表宣传有关法律知识,介绍常委会工作情况,指导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对代表建议意见的处理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联系代表过程中,对于代表反映的建议和意见,属于代表执行职务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由联系代表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协调处理,或转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办公室处理;属于“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工作方面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负责办理,办理结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并答复代表本人。

四、几点建议

1、常委会组成人员确定相对固定的代表小组联系代表,是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的一种新的尝试,需在实践中摸索,不断完善。请联系双方在这方面注意积累经验。

2、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将联系代表的情况予以记载,便于年底前收集汇总。

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名册。

 

 

 

2012年3月13日

 

 

 

主题词:组成人员   联系代表   意见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温泉开发区党委,县人大

        常委会组成人员。                    存档(二)

  泾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3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