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德礼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2014年10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德礼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